“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部分指标可以提前完成
发表时间:2024-08-02 11:46:16浏览量:2680
我国《“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确定“十四五”期间生物航煤使用量为5万吨,这是基于2020年我国生物航煤的产量决定的。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是符合实际而且是比较科学的。当时仅有中石化镇海炼化可以生产生物航煤,并且拿到了适航证。
2024年1月,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通过中国民航局适航认证,是我国首家获得适航证的生产民营企业,这是在中石化拿到生物航煤的适航证后我国生物经济行业又一巨大进步。君恒的技术进步为民企以及其他11家石油石化央企与地方国企在技术进步方面树立了很好的榜样。2024年君恒生物预计年产可持续航空燃料13.7万吨。君恒生物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与网络,技术成熟,工艺先进,可以保质保量提供生物航煤。如果相关产业政策配套,君恒生物航煤的实际产量可以在2024年年底或2025年年初完成我国十四五绿色民航规划规定的生物航煤应用的发展目标。
2024年7月19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华生物柴油反倾销调查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但欧盟委员会明确指出,反倾销调查初裁不包括生物航煤,这与欧盟在生物航煤产业的原料供应、稳定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有关。同时,也为我国生物航煤产业开拓国际市场预留了发展空间。我国生物航煤产业要抓住机会,以波兰以及奥地利等国为切入点,迅速开拓国际市场。国内航空业以及民航管理部门要加大应用力度,确保我国在生物航煤领域处于国际领导位置,保持领先优势。
在生物航煤“十四五”的相关指标提前完成后,在“十四五”规划余下的两年时间内,民航产业与管理部门可以据实调整生物航煤的年度应用目标,争取在2025年度达到10万~15万吨。到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时,总体的生物航煤应用目标可以在50万~200万吨,年度可以达到10万~40万吨,为我国生物航煤产业发展预留足够的应用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谈到的数据作为技术决策的基础,具体实施仍以民航管理部门的行政决策以及航空公司的业务决策为准,技术决策是行政决策与业务决策的基础与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技术决策不能代替行政决策与业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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